(通讯员 刘津)1月14日晚上,本科生2015、2016级第二党支部开展“党支部工作条例”学习活动,活动由党支部委员刘丽组织。
会上刘丽传达了上级通知内容。通知指出,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,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,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,担负直接教育党员、管理党员、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、宣传群众、凝聚群众、服务群众的职责。刘丽就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中的基本任务和组织生活进行了具体分析。她强调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,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,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,增强吸引力感染力。此外,支部应密切联系群众,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。刘丽认为支部不仅应加强支部成员间的联系,更应加强与群众的联系。
刘丽依据党支部工作条例,总结了本学期第二党支部的系列工作,指出了支部工作存在的问题,提出了相应解决措施。刘丽肯定了支部党日活动的开展情况,对未来支部建设表示期待。
党支部2015和2016级党员参与此次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