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做好2021—2022学年度“应善良大学生助学金”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的精神,经学生个人申报、学院审核,拟推荐 钟梦媛等2位同学参评2021—2022年应善良大学生助学金,为了加强对“应善良大学生助学金”评选工作的监督,现将名单公示如下:
2021级 钟梦媛
2021级 江雅玲
如有问题需要反映,请于2021年10月30日17:00以前当面或用电话反映到学工办,亦可将书面意见寄送上述部门(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),对匿名信,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。
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:888726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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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